1999年初,我朝思暮想去加拿大的护照拿到了。兴奋之余,马上投奔北京新东方学校,报了一个“托福”寒假下午班。我们上课的教室能容纳几百个学生,场面蔚为壮观。胡、钱、孙、李便是教过我的四位英语老师。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在于表达我对这四位师长的无限挚爱与思念,在于描述当时的人文气氛,并非为具体的人树碑立传,因此将其真名隐去。
  先说说胡。胡教英语阅读和写作,三十开外,湖南岳阳人。据上两届“托福”班的师兄对我讲,那年湖南发大水,殃及了岳阳。胡讲着讲着课,突然戛然而止;背对着大家,眼睛久久地凝视着黑板旁边的中国地图,深情而忘情,突然,他猛地回过头来,眼里充满了泪水,意味深长地讲了句和英语毫不相关的话:“岳阳,我的故乡!”当时在场的学生无不为之动容。也许胡自小在洞庭湖边长大,受了那句“先天下之忧而忧;后天下之乐而乐”的影响,不知胡真实年龄的,还以为他五十开外了。胡面呈菜色,头发比电影明星葛优的头有过之而无不及,属未老先衰那种风格。头发虽然稀少,但是每次他骑着那辆除了铃不响哪儿都响的车子来讲课时,却总是梳得整整齐齐。胡作为访问学者,去过英国,受过温带海洋性气候的滋润,举手投足极具绅士风度,他讲课总爱坐着,就那么一坐——宝刀屠龙,惟我独尊。上课时,胡始终围着围巾,即使我们已经被暖气烤得恨不得赤身裸体了,他依然故我地围着。也许是南方人畏寒怕冷?但我想这里“酷”的成分居多。
  胡著作颇丰,治学严谨,讲起课来有板有眼,从不马虎半点。每次讲课前,他先从黑板的右上角写下下次课要讲的内容,还嘱咐我们“要好好预习,否则就跟不上了”云云。胡讲课最爱用“做掉”这个词,一节课下来,“做掉”这个词要重复十几次甚至几十次。比如讲阅读理解,他会说:“先做掉容易的……再做掉较易的……接着做掉较难的……最后做掉最难的,那么这套‘托福’阅读理解题便做掉了。”再如讲写作:“先做掉作文的开头……接着做掉中间部分……最后做掉作文的结尾,那么这篇作文你就做掉了。”“托福”的阅读理解和作文,对胡来说,简直是小菜一碟,要不怎么说“热闹的马路不长草,聪明的脑袋不长毛”呢?胡在他的最后一节课讲的最后一句话让我受用终生:在任何时间,任何地点,你不要有任何借口不学习英语。
  再说说钱。钱教听力,三十岁偏左,1.70米偏右。精瘦干练,头脑灵活。他自己给自己起了个笔名,叫“无聊”。虽教英文,但他坚决反对中国人出国留学还要考这无聊的“托福”。他希望有一天,中国强大了,汉语在全世界流行了,英语作废,他好失业回家种田!大有“安得广厦千万间,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”的高风亮节。在他课上,个突出的特点就是毫不含糊地认为中国人优于西方人,中国文化优于西方文化。他说,中国人的头发开始为黑,年纪大后变麻,变花白,年老便会全白,有个发展进化的过程。而西方人的头发则是麻色就麻到底,金色就金到底,缺乏发展。课下,有的同学却问钱:老师,你这么说西方人不好、西方文化差,你在上大学恋爱时,是否有过被外国女孩抛弃的经历?钱眼睛一下睁圆了,然后又眯着眼咧嘴一笑:你请教的是英语中的虚拟语气问题。即便有,也是我抛弃她,哪轮得到她抛弃我呀!你老师是一个多么优秀的人。又有的同学问钱:老师,有机会让你去西方,你去吗?钱又眯着眼咧嘴一笑,然后又眼睛一下睁圆了:有这等好事怎么不去?西方文化劣于东方文化,西方人丑于东方人,但终究人家也有好的一面嘛。我一定要痛痛快快地去,再痛痛快快地回,我才不磨磨蹭蹭地留在那儿!学生连连点头称“老师说得对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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